什么樣的商標無法轉讓?
來源:尚標采編 發(fā)布時間:2016-02-24 05:52:00 瀏覽:1568
實務中更多遇到的問題是商標轉讓未成功,而不是商標不能轉讓。
當然,商標法里面是有一條關于商標不能轉讓的規(guī)定的。
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三款規(guī)定: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,商標局不予核準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其他的轉讓不成功的情況比較多。
如:商標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規(guī)定:轉讓注冊商標的,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,應當一并轉讓。
未一并轉讓的,商標局會給你一次補正的機會。把剩余的商標提交轉讓申請或者注銷。不按此要求辦理的話,原先的轉讓申請將不予核準。
另外還有幾種情況:
1、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規(guī)定的。
2、商標經過無效宣告等程序最終確定商標權自始無效的。因為自始無效,所以商標的轉讓就是沒有意義的。
3、還有一些是對受讓人有要求,如果達不到要求,轉讓也會不成功。比如集體商標、證明商標等。
4、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轉讓。如個人申請的商標,去世之后。繼承商標也是一種轉讓,需要的材料如死亡證明、子女達成的協議、遺囑等材料。
文章標簽: 商標轉讓
-
43類
大粥門
查看詳情 -
20類
寶瑞鳥 PEREOVO
查看詳情 -
16類
柔月
查看詳情 -
33類
醉無忌
查看詳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