茅臺被指沒拿過巴拿馬金獎 私造獎牌注冊商標巴拿馬
來源:尚標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 發(fā)布時間:2016-12-19 07:20:00 瀏覽:4071
近期,貴州茅臺狀告榮和燒坊侵權(quán),卻反被帶出了茅臺獲得“巴拿馬萬國博覽會”的金獎為假的指責(zé)。
在貴州茅臺過去的宣傳中,曾稱企業(yè)獲得了1915年美國“巴拿馬萬國博覽會”的金獎。貴州茅臺官方網(wǎng)站的說法
是,1915年美國在舊金山舉行了“巴拿馬萬國博覽會”。“成義”、“榮和”(華茅和王茅)兩家的酒作為名優(yōu)特產(chǎn)送展。當時農(nóng)商部一概以“茅臺造酒公司”的名義送出,統(tǒng)稱“茅臺酒”。展會上茅臺酒與法國科涅克白蘭地、英國的蘇格蘭威士忌并稱為世界三大蒸餾名酒。
獲獎后王茅和華茅為國際金獎的所屬爭執(zhí)不下,縣商會無法裁決,官司打到省府;1918年由貴州省公署下文調(diào)處:兩家均有權(quán)使用“巴拿馬萬國博覽會獲獎”字樣,獎牌由仁懷縣商會保存。
“茅臺一直在欺騙全國人民,巴拿馬獎是由榮和燒坊獲得,根本與茅臺沒關(guān)系。作為上市公司,貴州茅臺的行為非常惡劣。”在日前的庭審后,榮和燒坊董事長仇福廣向記者表示。
仇福廣還向媒體展示了《世界食品經(jīng)濟文化通覽》一書,此書的主辦單位為中國食文化研究會,主管單位則是文化部。在書中的930頁寫道:據(jù)1939年編《貴州經(jīng)濟》載,“民國四年世界物品展覽會,榮和燒坊送酒展覽,得有二等獎狀、獎?wù)隆?rdquo;
“在此次博覽會上,我們雖然拿了銀牌,但實際是第四名。”仇福廣稱,“這是一個企業(yè)的獎,而不是某一種酒的獎。我們現(xiàn)在的企業(yè)與當時獲獎的榮和燒坊具有傳承關(guān)系,這個獎項的銀牌還在我們這里,并且注冊了商標。”
據(jù)了解,目前巴拿馬獎的獎牌和證書處于分離的狀態(tài),獲獎證書在貴州茅臺手里,而獎牌在榮和燒坊這邊。“他們(貴州茅臺)沒有獎牌,于是自己做了一塊,并且去工商局注冊,這是惡意的欺騙行為,我們要求它撤銷這個商標。”仇福廣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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